認監委部署2013年實驗室能力驗證工作
日前,國家認監委印發2013年實驗室能力驗證計劃的通知。根據通知,2013年,國家認監委在食品安全、動植衛檢疫、建材、輕工等檢驗檢測領域確定了39個項目作為國家認監委2013年實驗室能力驗證計劃。具體詳情如下:
國家認監委關于印發2013年實驗室能力驗證計劃的通知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資質認定行業評審組,各項目承擔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保障資質認定工作的有效性,有效提升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水平,國家認監委決定2013年在社會重點關注的檢驗檢測領域組織開展實驗室能力驗證工作。經過對有關單位申報的200余項能力驗證項目的研究和篩選,國家認監委在食品安全、動植衛檢疫、建材、輕工等檢驗檢測領域確定了39個項目作為國家認監委2013年實驗室能力驗證計劃,其中A類項目14項(見附件1)、B類項目25項(見附件2)。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一)已經獲得本《通知》所列A類能力驗證項目中相關檢驗檢測項目資質認定或認可的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實驗室)、各省級(含副省級市、計劃單列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所)、各相關部委或行業產品質檢中心、各*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必須參加相關A類能力驗證項目;因故不能參加的,必須向國家認監委提交書面說明;
其他實驗室可根據實際需要自愿參加A類能力驗證項目;
(二)實驗室可根據需要自愿報名參加B類能力驗證項目;
二、工作要求
(一)對地方兩局、行業評審組和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的要求
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有關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行業評審組應當及時組織轄區(行業)內的相關實驗室積極報名參加國家認監委2013年能力驗證計劃。
認監委組織的能力驗證計劃已經與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CNAS)進行了前期協調和溝通;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將為認監委組織的能力驗證計劃提供。
(二)對項目承擔單位的工作要求
1.各項目承擔單位(能力驗證提供者)應當高度重視所承擔的能力驗證工作,配備足夠的資源,保證認監委能力驗證項目順利、按時、可靠實施;
2.認真做好能力驗證方案設計工作,填寫方案設計書(見附件3),并于4月1日前上報認監委實驗室部備案,相關方案經能力驗證專家審核后方可實施。承擔單位的方案設計和執行人員必須參加認監委實驗室能力驗證技術培訓(培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初次承擔認監委能力驗證項目的單位在方案設計、樣品制備、樣品均勻性和穩定性檢測、結果統計和評價等重要技術環節應積極尋求具有該領域能力驗證組織經驗或該檢測領域的高水平機構的協助;
4.認真通知和邀請相關實驗室報名參加,并注意跟蹤落實;對于必須參加認監委A類能力驗證項目但無故不參加的實驗室,應匯總后及時向認監委報告;
5.在樣品設計環節應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實驗室間串通的情況,樣品設計不能單一化、簡單化;能力驗證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現實驗室的串通和比對行為,應及時向認監委反映;
6.各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將樣品的制備情況、樣品均勻性和穩定性檢驗結果上報認監委備案后,方可向參試實驗室發送測試樣品;項目的初測、補測等統計結果應當及時上報認監委備案后,方可向參試實驗室發放結果報告;項目zui終通過認監委組織的總結驗收后,方可向參加實驗室發放技術報告;
7.總體時間和進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能力驗證方案設計,并向有關實驗室發放邀請參加的通知;6月底之前完成樣品的制備和均勻性、穩定性檢測;7月底之前完成初次測試樣品發放和檢測結果收集、統計、判定;8月底之前完成補測品發放和檢測結果收集、統計、判定;9月底之前完成zui后技術總結并上報。提前完成進度的項目單位可及時向認監委提交驗收申請。
(三)對參加實驗室的要求
實驗室應當正確認識和理解能力驗證活動的本質,按照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的要求如實報送檢驗檢測結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對數據。初測結果可疑或離群的實驗室可在采取整改后報名參加補測;補測后結果仍可疑或離群的實驗室,應當主動采取整改和驗證措施。